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4 09:37   来源:职教处   

苏教职联﹝2019﹞1号

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一、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建设50所左右中等职业教育“领航学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完善招生机制,规范招生行为,落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技工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和专业建设计划,创建2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0个左右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围绕需求,突出五年一贯制高职办学特色,扩大面向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专业招生规模。完成国家下达的高职扩招任务,制定专门政策和办法,做好社会人员入读高职院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间:2021年)

3、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制定专项政策,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教育。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在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100个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示范专业。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技能统一考核。(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完成时间:2022年)

4、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大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与培训。面向部分现役军人开展教育培训,支持军人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和鼓励退役军人复学或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5、健全办学标准体系。完善中、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省、市、校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2020年,所有职业院校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届时不达标的学校一律停止招生。联合行业制定教学标准,建成覆盖所有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技能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时间:2020年)

6、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承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19年试点规模不少于4.5万人。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7、建立产教融合基本制度。推动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成立20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2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行业。省、市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公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状况报告,公布扩大招生的新兴专业、限制或停止招生的专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完成时间:2020年)

8、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省级每年认定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9、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建成30个开放共享的高职产教融合集成平台,300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100个校企联合实训中心。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一批职业院校校外实训基地(企业分校)和乡土人才教学实践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完成时间:2021年)

四、打造高素质“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

10、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对专业教师进行任教专业核心技能考核。支持职业院校按有关规定面向行业企业公开招聘教师。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和“江苏工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建立乡土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职业院校兼职授课制度。加强设区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设,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教研员。(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1、强化“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培训。完善国家、省、市、校四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实施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校长专业化培育工程,开展校长专项研修培训。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提高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每年遴选20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访学或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20个左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0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完成时间:2022年)

12、健全职业院校教师激励政策。完善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创新人员编制管理,缓解缺编矛盾。依据职业院校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并足额拨付到校,用于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五、大力提升办学质量

13、立德树人培养高素质人才。健全德育工作体系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推进职业学校养成教育,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以育人为主线,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平台和基地,定期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4、推进智慧职业教育建设。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坚持以应用为驱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全面融合。完成110个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建设智慧课堂、智慧车间、智慧图书馆,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建立省、市、校三级竞赛机制,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国际化课程。引进一批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秀教师、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支持省内高水平职业院校利用专业优势组建国际合作平台。鼓励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办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输出优质职业教育服务,打造江苏职业教育品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健全组织保障

16、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优化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性经费与办学绩效、教育质量、本地就业率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80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7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标准。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执行当地高职院校标准。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设立中职奖学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完成时间:2020年)

17、完善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8、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精神进校园”“争创优秀职校生”等活动。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依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一批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深入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团省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2019年5月24日


附件: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07-06-2019-0022-1生成日期:2019-05-08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教职成〔2019〕11号信息类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职成〔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职教20条”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李克强总理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职教20条”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教育战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好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2035中长期目标和2050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职业教育要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努力站在服务国家战略最前沿,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要强化人才的有效供给和适度超前储备,为社会成员就业创业、在岗提升提供保障。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

  (三)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我国教育总体已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正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也就没有教育现代化。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可以为其他教育改革探索经验,有效分解高考压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路径。要下大力气抓好改革,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逐项推进“职教20条”重点任务的改革攻坚

  “职教20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长期以来“单纯的学历教育”或“简单的技能教学”两个倾向,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长期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的政策措施。职业教育战线要以深化改革和狠抓落实为重点,逐项落实“职教20条”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贡献。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提高办学质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要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更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2019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积极承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要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狠抓教师、教材、教法,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提升受教育者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专业、课程、教材改革,提升实习实训水平,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要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专业建设,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组织选派骨干教师海外研修,推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要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狠抓制度、标准、规范落实。

  (三)实施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要主动适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等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要加强规范引导,尽快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培育一批优质的培训评价组织,做好职业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管理、监督和考核。要突出重点领域,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抓紧启动试点,源源不断为各行各业培养亿万高素质的产业生力军。要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探索建设“学分银行”,探索构建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四)完善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

  要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和组合式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要建立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要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要在中央财政大幅增加对职业教育投入的同时,督促地方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

  (五)厚植各方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要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牵头落实好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项职责,做好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形成政策合力。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职业教育改革提供重大政策咨询。要持续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活动,多渠道总结提炼和宣传推介优秀案例,讲好职教故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三、扎实做好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战线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职教20条”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周密部署、统一安排、逐项落实、压实责任,确保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按照“职教20条”逐项分解,确定任务分工,并及时向本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列入党委和政府专题研究和重点部署的工作内容,推动地方全面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研究提出本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思路、战略和重点工作,提出深化改革、开展试点等的具体方案。各地要迅速掀起宣传研究“职教20条”精神的热潮,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主流媒体和各种新兴媒体主动发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撰写专题文章、主动解读宣讲,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开展学习交流、课题研究和宣传解读。要组织职业院校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思想共识。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经验做法、成果贡献等,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重点任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推动分省签订部省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备忘录。要组织实施好重点项目,体现改革导向,抓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鲁班工坊”项目等。要注意提炼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不断完善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实施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要完善地方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国资、扶贫、税务等有关单位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地方职业教育指导咨询机构,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要加强督促检查,压紧压实责任,并每半年向我部汇报进展情况。我部将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教育督导等方式,对各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上报国务院,对真抓实干的地方进行重点激励。

  各地学习贯彻情况、落实方案,请于2019年6月底前报我部,我部汇总后向国务院报告。

教育部

2019年5月6日